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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时间:2022-11-09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经研究,设立山东科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等重大问题,围绕研究成果融入学校立德树人和教育教学,充分发挥学校研究优势,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尽快推出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有组织的科研。召开专门学术研讨会议,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和研究优势,确定本单位选题指南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申请人根据指南确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类型及经费资助

本专项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由组织过专门学术研讨会(以各单位新闻为准)的教学科研单位重点组建团队申报,每个教学科研单位限推荐4项;一般课题由申请人自发组建团队,不限项申报。

重点课题先期经费资助0.3万元/项,结项后根据结项等级(A级:1万元/项;B级:0.5万元/项;C级:0.2万元/项;D级:无资)再给予相应资助;一般项目全部采用后资助方式,根据结项等级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科学研究各项管理规定;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3.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申报重点课题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请人按课题相关学科参与相应教学科研单位的申报。

五、完成时限

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开始时间以批准立项时间为准。

六、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要面向师生做1次关于课题研究成果的学术讲座(以学术讲座海报和学术讲座新闻为结项证明材料)。

(二)在期刊、报纸公开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相关智库成果达到学校认定的F级及以上(需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课题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也不接受以协会、学会、基地等名义组织的申报。

(二)申请人应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四)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评审结果优秀的课题,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项目。

(六)材料终版报送安排: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汇总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按统计表顺序用长尾夹夹好统一报送),填写《申报情况统计表》(按重点、一般顺序排序,单位盖章)。同时提交《申请书》《申报情况统计表》《单位选题指南》电子版。所有电子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申请书》须单独建立二级文件夹,“申请书”文件夹中的文档(PDF格式)以“序号-课题类别-申报人-课题名称”命名,序号与《申报情况统计表》序号一致;《申报情况统计表》《单位选题指南》放在一级文件夹中。

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sdust.edu.cn,主题为“单位名称-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高 千(86057796)

辛璐璐(86057871)

宣传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人文社科处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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